一、收住对象
1.入住长者须满60周岁(有身体障碍需要照护年龄可以放宽)
2.具备一位(65岁以下)担保人(联系人)并必须具备以下
条件之一:
①拥有广州市户籍 ②拥有广州市房产
③在广州工作的单位证明 ④广州长期住房居住证明
3.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类
4.生活习惯,精神状态适合群体生活
二、入住提供资料
1.委托人及长者需亲自办理入住手续,提供入住长者,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
2.请提供长者体检报告,体检报告应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三个月以内出具,且体检项目不少于以下项目:
①一般检查(内,外,眼,耳科) ②心电图
③胸片 ④B超(肝,胆,脾,肾) ⑤骨密度
⑥化验(血常规,肝功七项,乙肝两对半,梅毒螺旋体抗体,HIV抗体,血脂四项,血糖,尿常规,大便常规)
三、入住注意事项
1.入住前应与本中心联系,至少提前三天确定确定入住具体日期及时间
2.预定有效期为7天,如超过7天未办理入住则视为自动取消预定(带押金收据可办理押金退款)
3.入住当天进行初次评估后签订入住协议,并缴纳各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