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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金井镇天泉养老院

晋江市金井镇天泉养老院

异地收住 试住体验
  • 类型: 养老院
  • 床位: 52 张
  • 收费: 1600 元/月起

自理 半自理 不能自理

[福建/泉州市] > 晋江市金井镇天泉商业小区B幢1-2层

机构介绍

天泉养老院是晋江市首家民办养老院,自申办以来得到了晋江市民政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天泉养老院位于金井镇天泉商业小区B幢一至二层,地处大型社区,生活非常便利。
门前大院有1000㎡的活动场所,西侧是观音大佛寺,距离150米左右是镇西环城大道,交通便捷,宿舍环境清幽,闹中取静。
天泉养老院总面积1700㎡,配备有50多张床位,房间都有卫生间并配备空调、热水器。
一楼办公室、接待大厅、健身场所、厨房、医疗室;二楼电视大厅、休闲场所、大型餐厅、值班室。本院配备适合休养人生活起居及休闲娱乐的设施;有多年护理经验的护理人员为休养人精心护理;为休养人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居住环境。
为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使休养人更好地安享晚年,我院实行服务承诺: 
1、热情接待、详细介绍,避免休养人及家属不必要的往返。 
2、为休养人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 
3、伙食合理搭配,力求保证休养人的营养膳食和按时用膳。
1、日常服务:
   1)每夜查铺次数不少于十次,特殊情况下应增加查铺的次数。
   2)护理员按照养老院护理标准,对休养人进行护理。
   3)医生定点查房,每日为休养人量血压,治疗疾病,关注休养人身体健康状况。
   4)厨房工作人员负责为休养人提供营养饮食。
2.医疗服务:
   1)医生定点查房,检查休养人身体状况。
   2)每日为休养人量血压,并做好记录工作,形成长期监控。
   3)对危重病、疑难病,及时组织会诊、抢救,需转入医院应做好应急工作。
3.护理服务:
   1)自理休养人护理标准:
    1、每天清扫房间一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
    2、提供干净服装。
    3、协助老人整理床铺、换洗被罩、床单、枕巾、保持床铺干净、整齐。
    4、每月理发一次,督促老人洗头、洗脚、修剪指甲、刮胡子。
    5、督促老人清洗水杯、毛巾、脸盆等生活用品,督促老人清洗便盆。
   2)半护理、全护理休养人护理标准:
   1、每天清扫房间一次,室内应无蝇、无蚊、无蟑螂、无臭虫、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 。
   2、提供干净服装。
   3、帮助老人整理床铺、换洗被罩、床单、枕巾、保持床铺干净、整齐。 
   4、每月理发一次,帮助老人洗脸、洗头、洗澡、修剪指甲、刮胡子。  
   5、帮助老人清洗水杯、毛巾、脸盆等生活用品,帮助老人清洗便盆。
   6、给老人起床穿衣,睡觉脱衣,协助大小便、洗澡、洗头。
   7、视天气情况,每天上、下午带老人到户外活动各一小时 。
   8、对于无法自行吃饭的全护理老人,由护理员喂食。
4.娱乐活动:
     为了全方位配合开展对老人的情感化、人性化方面的服务,我们在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各种形式多次举办喜庆和文化娱乐活动,以不断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我们还利用节假日开展多种多样、别开生面的文化娱乐活动,并尽可能动员鼓励老人参与互动互乐。
每位老人生日,我们都会组织全院老人、全体员工一起为老人过生日,吃面线、唱生日歌、切蛋糕等;每天组织老人进行晨练,以提高生活质量和生命质量;并经常与邻近的单位联合举行各种文娱节目来增加老人的精神生活,我们还主动与社会民间组织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让学生、公益活动志愿者等经常走进来与老人进行有意义的义务互助互动活动,如:晋江市金井镇毓英中心小学和晋江市金井镇岱峰小学师生经常到养老院看望老人,与老人知心交流,为老人表演节目等,以此增加老人与社会沟通的机会,激发老人热爱生活、找回自我、重塑自我的信念。
5.营养膳食:
    由食堂工作人员根据时节合理安排休养人的伙食,注意荤素搭配,每日为休养人提供新鲜水果。
6.接待中心服务:
    1)对来院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2)供养人员亲属来院,养老院应当介绍休养人员在院的情况。
    3)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休养人员不得留客人在院内住宿。
    4)对休养人员亲属携带给休养人员的食品,要建立必要、合理的检查制度,确保安全。
7.特色服务:可接收异地老人
8. 其他服务:可接收残疾休养人
伙食费:400元 
护理费:1200元~2600元
 
1.房型:单人间、标准间、多人间
2.房间内设施:每间房间都有卫生间并配备空调、风扇、热水器、衣柜
3.内部设施:一楼办公室、接待大厅、健身场所、厨房、医疗室;二楼电视大厅、休闲场所、大型餐厅、值班室。
4.其他设施:本院配备适合休养人生活起居及休闲娱乐的设施,例如:健身设施、象棋、麻将等休闲设施。
    1、休养人若要入住本院,请在仔细阅读协议书、本院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与家属协商同意后,可在本院试住一周(费用按日结算),一周后签订入住协议书,正式入住本院。
    2、休养人入住本院后,请不要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及有价证券,大额现金请交付亲属。
    3、入住时请将自己携带的自用品做上记号,被褥、枕头、衣物等生活用品则可以绣上自己的名字或记号。
    4、入住时请携带休养人的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入住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彩色2寸照片2张、户口薄复印件、如曾患有疾病需告知本院,以便能如实填写入住申请表。请家属留下         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等)。
    5、入住时请提供休养人入住前30天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等的体检证明。
    6、入住时请休养人亲属在本院预存医疗备用金3000元,以备不时之须。休养人离开本院后,将凭收据扣除医疗费用,将余额退还。因备用金不足或未交而造成的后果,本院恕不承担责任。
    7、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请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休养人请在入住登记表中如实说明自已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于精神病、传染病等各种老年疾病请如实告知,否则由此产生的           一切后果本院恕不负责。
    8、休养人若对饮食、住宿有特殊要求,请及时跟本院提出,另行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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