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院休养人员必须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院工作人员的管理
二、搞好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提无理要求。为保证安全,不卧床吸烟,不随意修改电路,不滥用电器。
三、讲卫生,爱清洁,爱护环境,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废弃物。爱护院内的各种公共财物和设施、设备,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
四、入住人应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出现违规、自杀、自伤、自残的情况由行为人自己负责。卧床吸烟、酗酒、滋事寻衅、打人、骂人、破坏公物造成后果的由行为人和家属监护人负责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院方有权与入住人终止协议,限期出院。乙方违反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扰乱他人正常生活,打架斗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造成自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甲方和第三者(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亲属,甲方职工,来访人员等)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己和家属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入住人因患心脑血管病或其他疾病的后遗症自理能力差,长期卧床的,不可避免发生皮肤损伤,乙方因自身身体原因患病的,因患病需要喂饭的病人导致呛噎的、甲方应在所提供服务和自身能力的范围内积极治疗;但对乙方患病死亡或乙方因病导致呛噎至死所产生的后果,其责任应由入住人自负。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入住人外出实行请假制度,外出时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本人或家属签字,(也可以由家属直接向其主管服务人员请假,经批准带好老人所需药品方可离院。入住人离院后在院外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意外,(其中自理和半自理的老人在离开院内外出遛弯活动时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意外,)其后果由入住人员及家属自己负责。本院不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七、院区内实行流动性服务,入住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如服务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因入住人的违章、违纪或非本院原因而出现的意外伤害,其后果由入住人负责。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