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潞城敬老院位于通州区潞城镇侉店村,占地面积24.3亩,紧邻大运河森林公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绿树成荫,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生活的理想场所。敬老院由主楼、养老照料中心、餐厅、办公区等6栋建筑组成,建筑面积9012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6476平方米,绿化率40%。设有单人间、双人间、重护间,床位200张。房间宽敞明亮,设施设备齐全。敬老院建筑、老年人居室、适老化设施符合国家养老行业标准要求。通过多年的发展建设,敬老院形成了“医、养、康、护”四位一体的服务模式和“医养结合,特色配餐,家园服务”三大服务特色,设置医务室、医保定点、康复室、心理咨询室、评估室、接待室、棋牌室、书画室、阅览室、党建活动室、多功能厅等保障场所;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餐厅。医生、护士24小时值班,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与专业机构合作,为老年人开展康复服务;每日按照营养食谱提供三次正餐,三次加餐,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均衡;每天定时组织养生早操,落实休闲娱乐活动计划,开展社工服务;发挥机构辐射作用,为周边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敬老院实行院长领导下的部门领导负责制,下设综合办公室、后勤保障中心、财务办公室、医务室、护理部、餐饮中心及养老照料中心。护理队伍以有多年临床护理经验的军地医院护士长为骨干,以有一定工作经历的护士为主体组成,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养老服务。护理员全部经过岗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敬老院于2018年11月成立党支部,现有党员7名,在员工队伍中发挥了良好的模范先锋作用。
敬老院现已成为北京市五星级养老机构,标准化确认合格单位。国家民政部、北京市民政局、通州区政府领导多次来院调研指导,接待多批次养老同仁来院参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台、北京城市副中心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给予宣传报道。我们将始终用真心诚心爱心、代天下的儿女尽孝心,用关爱传递温暖,让每一位长者生活得安心舒心,生活的有尊严有质量,努力把敬老院建设成为老年人更加美好的幸福家园!
房 间 | 收费标准 | 建置费 | 押 金 | |||||
床位费 | 餐费 | 基本护理费 | 能源费 | 护理费 | 合计 | |||
标准间 (双人间) | 3000(阴面) 3500(阳面) |
900 | 300 | 300 | 照料服务 等级收取 |
4500(阴面) 5000(阳面) |
2000 | 20000(本地) 30000(外地) |
单 间 | 6000(阴面) 7000(阳面) |
900 | 300 | 300 | 照料服务 等级收取 |
7500(阴面) 8500(阳面) |
2000 | 20000(本地) 30000(外地) |
套 间 | 17200(阳面) | 900 | 300 | 300 | 照料服务 等级收取 |
18700 | 2000 | 20000(本地) 30000(外地) |
重护间 (五人) | 3500 | 900 | 300 | 300 | 1200(无留置管) 1500(一根留置管) 1800(二跟留置管) |
6200(无留置管) 6500(带留置管) 6800(带留置管) |
2000 | 20000(本地) 30000(外地) |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敬老院养老机构入住须知
尊敬的 :
您好!欢迎您入住我院。为了维持养老机构优雅、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营造健康、和谐、幸福的生活氛围,共同创建良好秩序,让您颐养天年,我院特制定本入住须知,请严格遵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入住须知适用于您、您的代理人、紧急联系人、您的近亲属和前来探视您的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员”)。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等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为了充分保障您的合法权利,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遵守我院养老管理服务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 院区文明
第三条 您及相关人员应当爱护我院公共设施,不能擅自对居室进行装修、分割改造,也不能在居室外安装、搭建任何设施设备。
若您发现设施设备毁损应及时告知我院,切勿私自维修。
第四条 请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公共环境清洁卫生、整洁、美观,请勿携带宠物入院。
第五条 举止文明,维护养老机构秩序。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六条 请您注意消防安全,请勿在公共区域和消防逃生通道放置杂物,不要挪动遮挡公用区域的安全设施设备。
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电磁炉等;
严禁在房间和院内禁烟区吸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 遵守我院出入管理制度,未经同意不要带他人入院,不能留宿他人。
第八条 切勿携带危险、有毒、易燃、易爆、易腐烂及具有强烈异味的物品进入我院。
第九条 请勿擅自使用刀具等利器、物品。如需使用的,由我院根据您的身心状况决定是否同意。如果我院同意您使用,请一定要注意安全。
第十条 请妥善保管您的财物,不要在房间存放过多现金,不要把贵重物品带入我院。
如您出现身体异常、情绪行为以及家庭或社会关系的异常情况,各方应及时沟通,共同寻求解决办法。
第十一条 请主动配合我院开展的安全教育、巡视、检查、演练等活动,如发现存在安全问题,请及时告知我院,以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 健康生活
第十二条 请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建议,配合服务,按照院内作息时间安排生活,做到营养均衡,适度运动,增强体质,健康生活。
第十三条 根据工作人员的建议和您的身体状况选择参加我院组织的活动,保持乐观平和的心态,不攀比,不争强好胜,凡事量力而行,杜绝意外发生。
第五章 和谐相处
第十四条 请自觉维护院区团结。如您与其他入住老年人之间发生争议,请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如您发现其他入住老年人违规,请及时告知我院。
第六章 责任承担
第十五条 如您和相关人员在我院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自身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如您和相关人员造成我院或第三方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入住须知由我院制定并负责解释。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敬老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