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须知
1、入住人员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近期照片、近期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或出院医院小结记录。
2、 监护人必须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等相关证件。
3、如实填写入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陈述书。
4、入住人员必须为无传染病、精神障碍疾病,如被查出有上述疾病,通知家属立即接回,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走失、摔伤、打人、毁物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5、入住人员的基本设施被褥、洗漱等用品均由本院提供;需交一次性入住费,只需携带自己的衣物。
6、 每月25日前交纳次月的生活服务费。
7、入住人员如不需甲方提供治疗,也不需提供120绿色通道,需在合同中说明。
8、入住人员不得携带贵重物品和较多现金,对自己保管的钱物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9、送养人的通讯地址及电话应详细填写,保障信息灵通,如地址和电话有变化应及时联系,若有变更失去联系,而发生意外,其责任由入住人家属和单位承担。
10、卧床或大、小便失禁人员,需自备中单、一次性尿垫、尿裤等护理生活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