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住对象: 患甲级,乙级,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患者不接受,其他均可
入住流程: 入住人员需先到医务室进行登记、体检,出示来院前的有关就医病历。 入住人员及家属应如实向院方陈述病情(病历,药物过敏史等)。 家属或单位代表与院方签订入院协议书(带入住人员及签协议人员的身份证,入住人员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彩色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入住时的本院为每人提供被罩、床单、枕巾、枕套等生活用品,共收150元,离院时不退还。由办公室下达入院通知单,入住人员凭单入住有关区所。 对患有甲级、乙级传染病、精神分裂症患者,不予接收入住。 出院人员须由家属或单位代表付清所有的费用,填写出院通知单,对出院者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