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住须知
1、入本院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监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由家属或监护人护送来本院办理手续,签入住《协议书》后方能入住。
2、入住时必须如实介绍养员身体情况和潜在病情,不得隐瞒。入院前须全面进行体格检查,自查自报、自负责任。
3、入院时必须体检,利于掌握养员的身体状况,便于饮食及护理。
4、能遵守院归院纪,按时交付托费者均可入院。签字托老协议,需要有可靠的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担保人必须按照协议承担其相应的义务。
5、入院者在院期间,(老人和家属)须主动配合护理人员工作。
6、入院时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及100元以上现金,特殊情况须向本院办公室登记保管,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7、在院内不准私接电源,使用电炉子,电热毯等电器;不准在床上吸烟。
8、入住养员和家属来本院后,必须服从本院管理,爱护公共设施,如损坏公物由责任人或监护人按价赔偿。
9、凡入住本院老人及家属请熟读入院须知。
二、缴费须知
1、根据养员入住选择的房间、护理级别,按当日计算至月底,再按季度缴费,办理退院时,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按全 月收费。
2、首次入住养员,生活用品院方提供,不可带出院外(水杯、衣物及特殊用品自备)。
3、每月25~30日缴纳下一季度费用,因监护人拖欠费用,本院视为自行解约,造成一切后果由签约人(监护人)负责
三、特别声明: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
1、 患有传染病
2、 患有严重精神病
3、不适应集体生活和入院后发现传染病者必须退院